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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- 轉知消息 | 2022-02-03 | 點閱數: 853

111 年度第 1 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,受理報名時間為 111 年 1 月 27 日(星期四)起至 3 月 4 日(星期五)止,並訂於 111 年 4 月 23 日(星期六)實施測驗包含「初級、中級、中高級」級別,考生可自由選擇適合自己族語程度之等級報考。

原住民族委員會自 90 年起至 109 年,每年實施 1 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,自 110 年起每年實施 2 次,以維護族人報考公務員原住民族特考、公費留學考試、師資公費生入學考試等權益。為培育原住民族語人才,自本(111)年起,特於每年上半年、下半年增辦「中高級」測驗。

106 年 6 月 14 日《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》公布施行後,原住民參與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」應取得初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,參與「公費留學」、「師資培育公費生入學」考試應取得中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;「師資培育公費生」畢業前應取得中高級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。

詳細報名資訊可參考簡章或至原民會、原語會網站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網站查詢。

◆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網(https://exam.sce.ntnu.edu.tw/abst/

◆考生服務專線電話:(02) 7749-36640800-699-566(免付費)

◆考生服務傳真電話:(022321-1067

業務承辦人:黃銘廷專員

聯絡電話:(02)8995-3116 ; 0981-091-6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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